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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弊案 南院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姊弟檔交保

蔡清旭、蔡月娥涉台鹽光電弊案,檢方以違銀行法聲押獲准,兩人抗告後,南院今晚改裁分以500萬、400萬交保。(記者王捷攝)

蔡清旭、蔡月娥涉台鹽光電弊案,檢方以違銀行法聲押獲准,兩人抗告後,南院今晚改裁分以500萬、400萬交保。(記者王捷攝)

2024/10/25 23:0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被控,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近3億元案,相關光電廠商蔡清旭、蔡月娥羈押獲准,姊弟提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台南地院今晚改裁兩人分別以500萬元及4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週到轄區派出所報。

台鹽綠能3億弊案中,蔡清旭與蔡月娥疑扮演獲利廠商,被檢方認定涉嫌違反銀行法,以去年以來多次出入境,認為有逃亡、串供疑慮,聲押獲准,不過兩人提出抗告。

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兩人每次停留時間短暫,且二人出國期間,已被檢調展開偵查及搜索,出國後亦自行返回,顯示無逃亡跡象。儘管檢方指出兩人財力雄厚,但無證據顯示他們有將資產轉移至海外之行為,也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

此外,南院指出,蔡姓姊弟的違法行為已被檢警及稅捐稽徵機關掌握,並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無再犯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可能性,而檢方亦未提交足夠證據,支持兩人有反覆犯罪的風險。

最終,法院裁定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蔡月娥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入境,且每週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以確保後續偵查及審判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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