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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滑進10歲女童裙子內 房東阿伯「來陰的」下場曝光

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61歲房東有期徒刑3年4月。示意圖。(資料照)

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61歲房東有期徒刑3年4月。示意圖。(資料照)

2023/01/08 00:49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洪姓男子將住處隔壁倉庫出租,房客10歲女兒某天騎腳踏車到倉庫拿東西,洪男揮手,女童不疑有他靠近,洪男突伸手進裙內摸她下體,女童嚇得轉頭離開,洪男竟又伸手摸一下。彰化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3年4月。

判決書指出,61歲洪男將住處旁倉庫租給女童父親,2021年6月間,女童穿洋裝騎著腳踏車到倉庫拿東西,洪男看見對她揮手,女童牽車走到騎樓下,洪男竟將手伸進女童裙內觸摸下體2次,女童嚇得趕緊離開,洪男還她揮手道別,告誡不要跟家人講。女童回家哭訴,爸爸憤而報警。

洪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問女童會不會騎腳踏車,要她騎慢一點,可以教她。但女童證稱,房東阿伯揮手叫她過去,卻突然伸手進入裙子隔著內褲摸她,她兩手扶著腳踏車,根本來不及反應,但心裡很不舒服,也想到學校有教,身體隱私部位不能讓別人碰觸,只想趕快回家,可是轉頭離開時又被摸第二下,後來看到房東阿伯都會害怕。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洪男明知女童年僅10歲,身心理發展均未成熟,卻見她年幼可欺,對其進行猥褻行為,犯後否認犯行,迄今未與被害者與家屬達成和解,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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