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僅避損「150元」!新光金資深副總等5人涉內線交易案起訴
2022/12/07 10:0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新光金控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時任新光金控資深協理李超儒、專案經理楊延德、楊妻簡杏勳、楊的小舅子簡銘村等5人,涉嫌於新光金合併元富證券的重大訊息確定之後及公布之前,於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為規避新光金股份轉換的利空消息,涉嫌進場避損,分別避損「150元」至獲利112萬7440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罪起訴5人。
檢方考量5人均無前科,於偵查期間均已自白認罪,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並斟酌宣告緩刑,以勵自新。另外,不法所得均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檢方調查,2019年4月24日,新光金與元富證券同步發布重訊,徐順鋆等5人涉嫌在內部人知悉重訊的禁止交易期間,進場交易避損及套利,交易金額總計約100多萬元。
徐順鋆涉嫌於2018年4月11日至23日,賣出90張新光金股票,均價為每股12.07元,出售金額合計108萬6300元。
李超儒則涉嫌於2018年4月11日至20日,共賣出10張新光金股票,均價為每股12.14元,總出售金額為12萬1400元,總計避損金額僅150元。
楊延德夫婦及小舅子等3人,分別於2018年4月17日至19日,先後高賣、低買新光金數百張,分別不法獲利112萬7440元、9萬7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