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莾男向父母要錢未果 丟煙火燒厝還向員警潑滾燙熱水

台中地院。(資料照)

台中地院。(資料照)

2022/11/29 14:0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詹姓男子去年8月間向父母要錢未果,竟點燃煙後朝住家丟擲,家人及時發現滅火同時警方也趕到,未料詹不但拒捕,還以滾燙熱水潑灑員警造成燙傷,全案經審理,一審依公共危險等罪判處詹男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8月28日晚間7時許,37歲詹男向父母要錢未獲回應,竟萌生報復意圖,以打火機點燃預藏的2至3個煙火後,將煙火丟擲到父母住家大門,導致鋁門、紗窗起火燃燒,幸好詹的哥哥發現後及時撲滅火勢,才未延燒其他住宅釀成不可收拾憾事。

當時警方獲報到場時,詹男態度依舊囂張拒捕,還以內裝有滾燙熱水的熱水瓶,朝員警潑灑,造成其中一名警員的左前臂因此受有燒燙傷,訊後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傷害罪嫌送辦。

而全案在一審審理時,詹男坦認有丟擲煙火,以及潑灑熱水的行為,但辯稱因警察沒有查清楚情況下,就對他噴辣椒水,才會回擊,而家人也都表明願意原諒詹,給他一個自新機會,但法官認定詹男犯行明確,仍依公共危險、傷害罪判刑3年10月,其中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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