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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船長電魚判關 3外籍漁工緩刑

洪姓船長涉嫌電魚,案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記者鮑建信攝)

洪姓船長涉嫌電魚,案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記者鮑建信攝)

2022/11/23 22:5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70多歲高雄籍漁船洪姓船長,僱請3名外籍漁工,涉嫌在澎湖七美鄉海域電魚,被海巡查扣上千公斤漁獲,並經澎湖地院依違反漁業法,判處1年2月徒刑,其餘3人均緩刑,洪不服上訴,案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高雄籍「正泰興188號」漁船洪姓船長,僱用菲律賓漁工MONTES HAROLD KYNNE MACAMUS、RUIZ MARIO MANUEL及CRUZ JIMMY SOMERA等3人擔任船員,共謀非法捕取漁獲。

今年3月5日中午12點多,洪等人自小港區中和安檢所報關出海,抵達澎湖縣七美鄉西南海域,涉嫌共同非法電魚。11日上午9點,被海巡署艦隊分署第8海巡隊巡防艇當場查獲,扣得上千公斤各式魚貨(價值16萬元)及460公尺電纜線。

案經海巡署和澎縣警察局涉嫌依違反漁業法,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承辦法官指出,審酌洪等四人均認罪,所犯之罪最輕本刑1年以上,3名外籍漁工為受雇,均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2年,洪則因為累犯,從重判刑1年2月。

此外,漁船不是專門用來電魚,非法捕獲的漁貨量有限,與漁船價值不成比例,檢方聲請沒收,依法無據。

洪不服判決,上訴要求從輕發落,案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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