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18度求假釋遭駁 張錫銘妻:已「改變上進」盼給機會自新
張錫銘妻子(左二)說這幾年來看見丈夫的改變與上進,希望大家給他自新、回饋社會的機會。(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惡龍」張錫銘犯下多件擄人勒贖與殺人、槍砲等重大刑案,被合併判無期徒刑,在台南監所收押、服刑已17、8年,迄今前後18次申請假釋都遭駁回,改上法院打行政訴訟。5日張錫銘出庭,太太也到法庭旁聽;張妻在開庭後說,從過去到現在看到張錫銘的改變、真誠與學習、上進,希望社會大眾給張錫銘一個自新、回饋社會的機會。
張妻表示,張錫銘過去年輕不懂事做錯事,但不代表就不會成長、不會改變,她有看到張錫銘這幾年來的改變與上進,當然年紀也有了,可以給張錫銘機會為社會做出付出與貢獻,張錫銘是鄉下孩子,年幼時沒接受什麼教育,如今已經有改變了,為何矯正單位要一直否決?不讓張錫銘回歸社會做出回饋奉獻,這是很可惜的事。
張妻說,這10多年來,她跟孩子的生活就是努力、陪伴與教育,希望不要再成為下一個社會問題;雖然孩子並不知道他們的父親過去為何會犯這些錯?但很清楚張錫銘就是他們的爸爸。
對於矯正署希望張錫銘能與受害人賠償和解,張妻認為,縱然丈夫與她想去找受害人和解,但受害人不會怕嗎?她想法是嫌犯一方不宜私下去找受害人尋求和解、修復,仍應請有公信力的政府機關協助為宜。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強調,張錫銘為假釋案屢遭駁打行政訴訟,也是想了解假釋的標準在那裡?因為以往不同個案有不同的假釋理由,她建議,假釋必須建立一定標準,不該給矯正署太大裁量空間,這需立法彌補疏漏,但在立法不易的前提下,仍希望政府部門能努力有開創性作為。畢竟張錫銘過去是拿槍的人,如今能改拿起筆看六法、走法律途徑,這種矯正教化成功的例子,不該給他自新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