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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買凶殺夫2人處無期 最高院發回重審:凶嫌證詞矛盾

杜婦買凶殺夫判無期,被最高法院撤銷,由高雄高分院重審。(資料照)

杜婦買凶殺夫判無期,被最高法院撤銷,由高雄高分院重審。(資料照)

2022/10/02 23:0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震驚社會婦人杜瑞媛買凶殺夫案,她和凶嫌楊志清被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罪,各處無刑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楊等人行凶過程供詞不一,撤銷原判決發回,現由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

判決書指出,2021年4月4日上午,結婚多年的杜婦與丈夫曾男起衝突,想起他外遇又家暴,憤而在深夜11點找被告楊男、余姓和王姓少年(由少家法院審理)訴苦,楊男供稱可以幫忙處理,杜婦並談及其夫若死亡,有100萬元保險金,其中50萬元可以作為楊等3人報酬。

楊男允諾後,指示余、王2少年行凶,事成後他拿20萬元,其餘30萬元2少年平分15萬元。之後,余、王埋伏在曾男回家路上,由余持刀猛砍死他。

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杜婦徒刑20年,楊則處無期徒刑,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杜婦帶王等勘驗其夫上班地點和路過地方,還提供其夫照片指認,甚至提供租處讓少年行凶後藏匿,涉案情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楊則刑度不變。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法官調查,杜婦要求儘速殺害其夫時,楊第一時間並無回應,是由余姓少年主動應允下手,並自行邀王姓少年參與,而楊沒有反對此計畫,且向杜婦表示由少年執行殺人計畫,萬無一失,此部分與原審認定上開犯罪事實有出入,有必要再釐清,於是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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