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求生》13人提告求總統特赦 行政法院無審判權駁回
2022/09/01 12:4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判死刑定讞的林于如等13名死囚,透過律師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蔡英文作成核准特赦或減刑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指出,特赦或減刑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專屬職權,行政法院沒有審判權,裁定駁回。可抗告。
另,2010年狠砍父親111刀致死的陳昱安,同樣死刑定讞,黃也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作成赦免或減刑的行政處分,同一個合議庭認為,陳2019年已在獄中死亡,故裁定駁回。可抗告。
這13名死囚分兩案提告。其一共有7人包括林于如、沈歧武、林旺仁、張人堡、王鴻偉、黃富康、鄭武松,他們主張自己具有精神或智能障礙情況,因此,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正公約),我國法院理應不得對他們作成死刑判決,總統也應行使赦免權,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基本要求。
其二6名死囚為施智元、郭旗山、陳文魁、劉華崑、張嘉瑤、黃麟凱,他們主張,我國在2009年批准兩公約並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後,國家應該讓受死刑宣告者的赦免權利,受到有效保障,故總統應主動行使赦免權,以符合公正公約等相關規定。
兩案均由同一個合議庭審理,審判長是許麗華、陪席法官是林學晴、受命法官為梁哲瑋。合議庭認為,行使赦免或減刑權,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專屬特權,因此,行政法院對行使赦免或減刑權並無審判權,駁回13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