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136億潛逃遣返 秦庠鈺重判7年10月、沒收4.2億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鼎立」集團負責人秦庠鈺涉吸金136億元遭判刑11年定讞,卻棄保潛逃,秦還涉及碩天炒股案,遭高等法院發佈通緝;秦潛逃後,2018年9月持偽造護照入境泰國時被逮,在泰服刑2年完畢後,前年被引渡回台歸案和發監;高院審結秦庠鈺所涉炒股案,考量秦曾潛逃,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重判7年10月,犯罪所得4億2千多萬元應發還被害人或沒收。全案還可上訴。
同案的多名被告也被依證交法判刑,股市作手周鼎被判刑7年6月,較特別的是前主播陳信宏也涉案,被依散佈不實消息罪輕判1年7月、緩刑4年,並須向公庫支付40萬元。秦庠鈺目前服刑中,今未出庭聆判。
秦庠鈺被控於2008年至2014年間,以「金圓互助聯誼會」及「東盟投資」等名義招攬投資,以32.84%至72%高利率,向1萬6000名會員吸金136億餘元,最高法院於2016年11月初依違反銀行法判秦11年確定,但他在判決前就潛逃而被通緝。
此外,秦庠鈺還捲入藝人邵昕等人涉及的碩天炒股案,台北地檢署2012年4月起訴該案後,台北地院於2013年10月22日判決秦庠鈺3年2月徒刑,秦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
不過,高院審理期間,秦庠鈺自2016年初便未再出庭,高院因此於2016年4月1日對秦發布通緝。
秦庠鈺棄保潛逃後,2018年持偽造護照入境泰國被逮而坐了2年牢,2020年9月中旬,因泰皇慶生大赦而出獄,隨即被遣返回台服刑。
高院審理時提訊在監服刑的秦庠鈺,審理其涉犯碩天炒股案,秦表示因另案被判刑11年確定,為了規避被執行入獄才潛逃,辯護律師表示秦是無辜的,並未涉及炒股案,當時借錢給同案被告時,不知道對方要去違法操縱股價。
碩天炒股案中,共19人被起訴,較受矚目的藝人邵昕在更一審被判刑2年、緩刑4年並須支付公庫6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