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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性不改!男子2天內2度酒駕拒測 南港警祭出36萬元罰單

警方發現鄭男前一天才在新莊有拒絕酒測紀錄,當場祭出36萬元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告發鄭男未依順向行駛交通違規。 (記者鄭景議翻攝)

警方發現鄭男前一天才在新莊有拒絕酒測紀錄,當場祭出36萬元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告發鄭男未依順向行駛交通違規。 (記者鄭景議翻攝)

2022/07/31 15:06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30歲鄭姓男子,開車逆向行駛在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八段與中南街口,被警方攔下後發現他渾身酒氣,並且拒絕警方酒測,警方發現鄭男前一天才在新莊有拒測紀錄,當場祭出高達新台幣36萬元拒測罰單,移置保管車輛,並告發鄭男未依順向行駛交通違規。

南港分局表示,當時南港派出所警員謝佳叡、許哲源執行巡邏勤務,見一輛小貨車在市民大道八段與中南街口逆向行駛,隨即攔停盤查,當駕駛搖下車窗時,車內散發出濃厚酒味,男子原先表示並無飲酒,又改口聲稱剛吃完薑母鴨,當警方要對男子進行酒精濃度呼氣測試,並告知實施酒測程序相關權利時,男子當場表示拒絕接受測試。

警方進一步調查,鄭男前一日才在新莊區騎乘機車遭攔查酒測,已留有拒測紀錄,卻仍未得到教訓,依舊僥倖飲酒開車上路。

南港分局呼籲,酒駕處罰新制已修法實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汽機車駕駛人於十年內第二次違反第4項規定者,處36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吊扣汽車牌照兩年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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