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報導副機師不甩防疫還「射後不理」挨告 法院判賠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鏡週刊去年報導某國籍航空的法籍副機師不甩防疫規定,頻約砲還「射後不理」,副機師認為報導不實提告,台北地院指,鏡週刊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已侵害副機師的名譽權、隱私權,判週刊與撰稿記者應連帶賠償30萬元,並移除報導與刊登更正啟事。可上訴。
副機師主張,鏡週刊去年5月28日、29日透過週刊臉書與網站刊登多張可識別他的特徵或從他臉書截圖的照片,配合文字指他「不甩防疫趴趴走」、「無視防疫規定」、「實在是防疫大破口」,但內容並非事實。
副機長說,鏡週刊僅憑「A小姐」的口述及「A小姐」提供真偽不明的網路對話訊息報導,事先卻未向他及主管機關查證,不但與實情不符,也對他產生負面影響,且他不是公眾人物,報導內容又僅涉及私德,完全與公共利益無關。
副機師也指鏡週刊以「射後不理」、「始亂終棄的渣男」等用詞嚴重污衊他,已逾合理評論範圍,至於報導提到他違反防疫規定部分,航空公司也已明確表示經查證後他並未違規,他也沒被航空公司或衛生福利部裁罰,週刊仍指他無視防疫規定,在在侵害他的隱私權、名譽權,因此對週刊及撰稿記者連帶求償200萬元,並移除報導及刊登更正啟事。
鏡週刊表示,文中照片均以馬賽克遮蓋雙眼,僅具體指出法男擔任副機師等背景,而報導內容也質疑他違反防疫規定則屬於新聞自由,未逾合理評論範疇;另「射後不理」、「始亂終棄的渣男」部分,則提醒我國成年女性網路交友時應更為謹慎,而且基於防疫期間尚須注意染疫風險的目的,同樣具公益性非只涉及私德。
鏡週刊也指,根據「A小姐」所提供的網路對話訊息,副機師確實有令前女友未婚懷孕,並以封鎖聯絡方式不聞不問,與報導內容相符,否認侵害隱私權及名譽權,拒絕賠償。
北院認定鏡週刊只依「A小姐」的說法報導,卻未進行合理查證,導致讀者對副機師產生「社交複雜,且為了滿足性慾而違反防疫規定,成為疫情擴散的隱憂」的負面看法,已侵害其名譽權。
北院同時提到,副機師並非公眾人物,鏡週刊卻揭露其工作經歷、年紀、入出境資訊等,足以識別副機師的個人資料,並刊登其照片或副機師與他人的私人對話紀錄,已侵害其隱私權,因此判週刊與記者應連帶賠償30萬元,並移除報導與刊登更正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