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案7月連開5庭 禍首李義祥下週五出庭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地方法院針對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今日起將分別對被起訴的6名被告,召開5次刑事審理庭,今年1月21日獲裁定60萬元交保的禍首李義祥,下週五(22日)審理。「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會強力向法院主張他的行為是「末必故意的殺人罪」及「肇事逃逸罪」。
去年4月2日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出軌意外,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涉嫌肇事包商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及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中棪工程顧問郭國振、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安全衛生人員張齊富財等6人遭檢方起訴。
花蓮地院今天續開審理庭,審理潘堂益等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偽造文書部分,但在潘陳述意見時,雖稱「不是說承辦這件事沒有責任」、「心裡很難過」,但仍極力撇清責任歸屬並企圖脫罪,否認有同意李義祥等人假日施工。
陳姓罹難者家屬氣憤回應,潘至今都否認自己的錯誤行為,台鐵跟他不能置身事外;家屬自救會、「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則批,潘就是怠忽職守,不管是疏失或是不作為,事故造成49條人命,就應該展現「認錯態度」,同理心所有家屬。
花蓮地院12日則將審理郭國振等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部分;13日審理李進福等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過失毀壞軌道及張齊富財等過失致死、過失毀壞軌道部分。至於李義祥、華文好則排定下週五審理,包括李義祥等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罪名。
由於李義祥在日前審理庭中,否認刑責最重的「肇事逃逸」最高7年部分,因罹難者家屬依舊認為應將過失致死變更殺人罪,對此委任律師陳孟秀等人將出庭,向法院主張他的行為不只是疏失,不是過失致死罪。
陳孟秀說,李義祥、華文好明知道車子可能會掉下去下面鐵軌,還在邊坡討論長達十幾分鐘,卻沒有停止作業,明顯是有容認死亡結果發生的「末必故意」的殺人罪,至於事發後又沒有積極做通報及救助等作為,實則對人死傷卻不為救助的肇事逃逸罪,均會極力向法院主張這2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