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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性侵我,還內射!」勸架豬隊友挨告 劇情超展開…

吳男帶女方到田中火車站附近一家商旅「溝通」兼「辦事」。(翻攝自Google地圖)

吳男帶女方到田中火車站附近一家商旅「溝通」兼「辦事」。(翻攝自Google地圖)

2022/07/08 15:24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對小情侶吵架,三更半夜找男友的「好兄弟」吳男排解雙方誤會,吳男對男方說,會跟女方「好好溝通」但「你不需要在場」,男友離去後,吳男以「溝通」為由帶女方進入田中火車站一家商旅「開房間」,兩人辦完事還買早餐給男友吃,小情侶似乎已釋懷,豈料吳男離開後,女方才跟男友說,「你朋友剛剛性侵我!,還射在我裡面」。男方氣到發狂,與女友先到警局報案,再到醫院做「疑似性侵害驗傷診斷證明」。小倆口口徑一致控訴吳男卑劣行為,檢察官也以妨害性自主罪將吳男起訴,但該案到彰化地院審理時卻大逆轉,法官認為女方跟吳男是「合意性交」,因此判吳男無罪。

案件發生於2020年7月24日,這對小情侶才20多歲,雙方因故發生爭吵,自己都認為對方有錯,男方提出找雙方共同友人吳男「評評理」,女方覺得吳男可以信賴,雙方在凌晨3點來到吳男的住處,吳男先聽雙方爭吵的原因,再向男方說「你先離開1小時,我跟她溝通、溝通,保證沒事」。

男方離去後,吳男先帶女方到田中火車站前的便利超商買零食、飲料,之後來到附近一間商旅樓下,吳男向女方說「上樓我幫妳安撫情緒」,女方並沒有拒絕,一入房間,吳男便抱住對方痛哭「我老婆都沒回來,我好痛苦啊…」,他緊緊抱住女方又說「朋友(你男友)說妳吹喇叭很厲害」,接著把她推到床上,強行性侵得逞。辦完事後,吳男載女方返回其男友家,3人一起吃早餐,其間男方的室友也在場。

吳男離開後,女方才向男友哭訴「你朋友性侵我,還內射」,兩人先到警局報案,再到醫院檢查。吳男到案後向警方說,「是女方自己願意的,雙方是合意性交」,但吳男仍被起訴。

該案經地院審理後,吳男獲判無罪。主要原因,法官傳喚吳男的室友作證人,證人說,吃早餐時,女方神色自若,完全沒有提到被性侵,也沒有感覺到被欺負。

院方調閱商旅的電梯監視影像發現,女方神色自若地抽菸,完全不像被性侵的慌亂神態。

法官說,女方雖一再說自己遭到被告性侵,但兩人步出房間,神色自如,還一起去買早餐給男友吃,如果被性侵,理應在第一時間向外人求助,怎可能又上被告的車子,雙方還一起買早餐回男友家。整個案件可以證明被告與女方確有在商旅內發生性關係,但不能據此論斷有違反女方意願,因此判決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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