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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前偵查隊長涉性侵 報請停職結果最快6/17出爐

前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陳彥錦。(資料照)

前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陳彥錦。(資料照)

2022/06/13 19:29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被控酒後性侵一名女子,震驚警界;雖然中正一分局事後把陳報請停職,但基層議論紛紛,陳事後被調往民防管制中心,目前請假、尚未停職,質疑「官官相護」。對此,有警官指出,陳尚未被起訴、判刑,警方只能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中的規定報請停職,但此程序需要「過三關」,並非「現喊現停」,而結果最快將在17日出爐。

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涉犯貪汙、瀆職、強盜等以外之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尚未確定,未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應即停職。同條第2項也規定,「警察人員其他違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者,得予以停職」。

一名高階警官說,陳彥錦的案子目前尚未被起訴、判刑,因此警方是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2項將他報請停職。但此程序必須「過三關」,要先由中正一分局、台北市警察局召開考績會,經考績委員審議後,最後再由警政署召開考績會來決定是否停職。

據了解,陳彥錦一案在本月4日經中正一分局主動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後,中正一分局、台北市警局就陸續召開考績會審議,目前此案已送交警政署,警政署預計在17日召開考績會。

有外界質疑,為何陳彥錦的案子警政署要到17日才召開考績會,懷疑警方效率不彰。對此,一名督察人員說,要針對任何一位警務人員停職,程序都必須完備,因為警務人員具公務員身分,報請停職有一定程序,且為了避免疑義,警政署身為「最後一道關卡」,相關資料、程序都會相對來得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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