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二代涉暴力討債 趙介佑與被害人和解判2年定讞
2022/05/27 11:2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政二代北聯幫新生代中堅核心份子趙介佑因與黃俊檗等人組成暴力討債集團,拘禁並毆打被害人,還潑豬糞逼債,高等法院考量趙與被害人和解,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判刑2年,由於趙未再上訴已定讞。
趙介佑原是民進黨籍,在他另案涉毒醜聞曝光後,立刻被民進黨開除黨籍,其父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姑姑趙心瑜,也先後請辭黨部評委召集人和執行長等黨職。
檢方指控,以黃俊檗為首、趙介佑等人共同參與的暴力犯罪組織,透過台北巿某處做為據點,進行暴力討債等犯罪。
判決指,黃俊檗及趙介佑等人受託,於2019年4月12日凌晨,到北市迪化街強押林男索討300萬元債務,毆打、拘禁及威嚇逼債,直到林男傷重才將他載往振興醫院。
2019年7月間,黃俊檗等人另砸毀一間麵店並潑糞,還朝店內大喊:「叫老闆還錢阿,X破你娘X掰,再不還錢,你娘X掰,下次就不是這樣而已了」。
此外,黃俊檗認為集團林姓成員有意疏遠,撂人毆打,並將林男上銬嗆「你現在混得比較好是不是?」、「你是不是出賣我?」同時喝令林男跪下,再以膠條、長折凳等物攻擊林男頭部。
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黃俊檗主持、指揮犯罪集團,且是累犯身份,判刑3年4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趙介佑則被判刑2年4月。
高院因大法官做成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規定「強制工作」違憲,撤銷黃俊檗刑前強制工作3年部分,不過仍判刑3年4月,趙介佑則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刑2年,2人都未上訴已定讞。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的只有徐姓成員,士院、高院均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法判他有期徒刑1年3月,另有8月得易科罰金,遭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