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3女童不雅照傳Google雲端 美方通報台警逮惡狼師
雲林一位劉姓代課男老師涉拍三名女童私處不雅照上傳Google雲端硬碟,台南高分院合併判劉師八年徒刑,還可上訴。(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雲林地區1名劉姓小學代課老師,從2017年起涉利用2名友人委託他照顧女兒,劉竟先後拿手機拍下7歲女童與1對6歲、2歲小姊妹的下體私處,並把所有下體照片上傳Google雲端硬碟。美國方面於2021年監控雲端發現這些不雅照、通報台灣刑事局查辦,一審判劉師10年徒刑;二審考量劉允諾共賠償108萬元及與3女童家屬達成和解、改判劉8年徒刑,還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判決表示,劉男(36歲)分別在2所小學當代課或輔導老師,也在另家幼兒園教學及做其他工作。因他有教學工作背景,多名友人信任他,友人有時工作忙或因故無法接送、照顧孩子,會請劉男幫忙,沒想到所託非人、讓年幼女童落入變態狼師手中受害。
2017年12月間,劉師的1名友人因故要在外過夜,請劉師接他的7歲女兒下課、帶回劉家住1天,不料在女童熟睡後,劉師拿手機拍女童下體2張照片上傳Google雲端。劉的另名友人也在2020年8月因工作忙,把6歲、2歲的1對小姊妹送到劉師家委託照顧,劉趁6歲女童玩玩具時拍了14張下體私密照片。
之後,這對小姊妹花的家長又於2020年11月某日,把2歲女兒送到劉師家委請照顧,劉師趁2歲女娃熟睡時拍下4張照片;2021年2月,2歲女娃又被送到劉師家照料,劉以同樣手法拍下女娃4張私密照片上傳Google雲端。
劉師以為這些女童私密照片都放在雲端檔內,沒想到台灣的彼岸美國國家失蹤與受剝削兒童中心監控發現劉師在Google雲端硬碟儲存3名女童的24張私處不雅照片,2021年2月中旬通報台灣警政署刑事局,警方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到劉師住處搜索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與隨身硬碟等物證。
訊時,劉師坦承利用7歲女童睡覺時拍攝其下體;至於6歲女童,劉辯稱是在女童玩玩具、上廁所時乘機拍攝,沒有違反女童意願。一審針對7歲、6歲女童部分,認定劉師犯拍攝兒童猥褻照片2罪;而2歲女童,劉辯稱「沒有性交、插入」,但法官認定劉師2度用下體接觸2歲女童下體,觸犯乘機對兒童性交2罪,所有犯行合併判處10年徒刑。
該案上訴台南高分院後,劉師已賠償8萬元給7歲女童家長達成和解;另允諾賠償6歲、2歲小姊妹的家長100萬元,也達成和解,這部分劉師已給付小姊妹的家長32萬元,其他賠償金將在劉男出獄後分期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