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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前科被掀抓狂!假釋男拿石塊砸死越女 判無期徒刑

王男供稱不滿因性侵前科被提起,憤而持石塊敲擊吳女頭部。 (資料照)

王男供稱不滿因性侵前科被提起,憤而持石塊敲擊吳女頭部。 (資料照)

2022/04/01 18:3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新屋區後湖溪出海口右岸防風林,去年7月發生越南籍吳姓女移工命案,涉案的51歲王姓男子是假釋性侵犯,落網時還戴著電子腳鐐,他供稱不滿性侵前科被提起,憤而持石塊敲擊吳女頭臉,桃園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收押中的王男出庭聽判,判決前他不時抬頭望著天花板,得知判決結果神情略顯低落;性侵部分因證據不足,檢方已予以不起訴。

去年7月31日中午,後湖溪出海口右岸防風林發現1具女性遺體,衣衫不整、頭部有外傷且無身分證件,懷疑遭性侵殺害。警方從她身上刺青等特徵,確認死者是已婚的29歲吳姓越南籍逃逸女移工,她平常都在新北市八里區活動,循棄屍地點、地緣關係於桃園、新北擴大調閱監視器,發現前同事王男事發前的7月23日,與吳女在八里搭上同一輛車,而王男曾犯下多起性侵案被判刑,服刑10多年直到前年才假釋出獄。

桃園地院合議庭審酌王男僅因與吳女發生口角,即心生不滿持石頭攻擊,導致吳女頭臉部外傷併顱骨、顏面粉碎性凹陷骨折致死,也使吳女死前受到極度恐懼,犯罪手法殘忍,行凶後又未曾想過救人,反離開現場到銀樓購買金飾,「視人命為草芥」。

兼衡吳男於假釋期間又犯案,顯見未能經由徒刑而生警惕,吳男雖是受氣憤情緒驅動而犯案,但他無情剝奪友人性命,所為難容一般社會,審理過程對犯案過程未吐實,仍有避重就輕態度,但吳男尚非無從教化矯正,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應足以達到社會防衛目的,審結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吳姓女移工被發現陳屍新屋區後湖溪出海口右岸防風林。 (翻攝資料照)

吳姓女移工被發現陳屍新屋區後湖溪出海口右岸防風林。 (翻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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