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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大牛」銷毀成廢鐵 機師訴請國賠1500萬結果出爐

機師林修帆開未掛牌的藍寶堅尼超跑上路,因未掛牌遭沒入銷毀,他訴請國賠1500萬元,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敗訴。圖為2016年12月「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執行人員到回收場車庫比對這輛超跑的資料。(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

機師林修帆開未掛牌的藍寶堅尼超跑上路,因未掛牌遭沒入銷毀,他訴請國賠1500萬元,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敗訴。圖為2016年12月「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執行人員到回收場車庫比對這輛超跑的資料。(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

2022/03/30 21: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私人飛機租賃公司機師林修帆9年前開著俗稱「大牛」、價值約2000萬元藍寶堅尼超跑上路,由於沒有掛牌被警方攔查後挨罰3600元,林不服,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大牛事後被銷毀,變成價值僅8325元的廢鐵,林不滿,再向交通部與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求償1500萬元,台北地院30日判林敗訴;可上訴。

2013年11月28日,林修帆開著大牛上路,因超跑引擎聲太大,行經台中市惠中路時被警方攔查,警方發現該輛超跑未申請安全審驗證明,林男卻違規拿福斯轎車的車牌企圖魚目混珠,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林男3600元。

林男雖提出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車輛若未經安全審驗合格即上路,有危害其他人車安全的風險,判林男敗訴定讞。2016年12月14日早上9點,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會同警方辦理超跑銷毀,最後在夾子車的「行刑」下,市價1500萬元的「大牛」變成一堆廢鐵,秤重後賣出8325元。

林男再訴請國賠主張,大牛價值約2000萬元,被銷毀前以100萬元轉讓給原男,2人因此一同聲請緊急處置並提訴願,交通部、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卻未調查相關法條增修時已將進口車涵蓋其中,便駁回申請,要交通部、裁決所應賠他1400萬元、原男100萬元。

交通部透過律師解釋,銷毀林男的大牛符合法意,且交通部無權停止行政處分;裁決所也說,林男違規屬實,舉發並無違誤,且林男提的救濟程序都遭駁回確定,銷毀車輛並未侵害林男權利。

北院認為,林男提行政訴訟已遭駁回確定,故銷毀車輛並無不法,且能停止執行處分的只有裁決所或北市府,交通部無權停止,加上林男無法舉證有把訴願書送交交通部,30日判林、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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