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阿才的店」收攤怪房東害的 狀告房東結果出爐

「阿才的店」收攤後指控房東未事先告知房屋後方增建是違建,導致餐廳結束營業,求償286萬多元,北院認定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資料照)

「阿才的店」收攤後指控房東未事先告知房屋後方增建是違建,導致餐廳結束營業,求償286萬多元,北院認定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資料照)

2022/03/29 19: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學運世代奉為「民主聖地」的台菜餐廳「阿才的店」,指控房東未事先告知房屋後方增建是違建,害「阿才的店」無奈結束營業,故向房東求償不能營業損失、超收租金、裝潢殘值,共286萬多元,台北地院認為「阿才的店」提告並無理由,今判敗訴;可上訴。

「阿才的店」主張,它於2018年6月4日與房東簽訂房租,租期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4日止,租金前後不同,分別為12萬、13.5萬、14萬,且它締約前已向房東委託的仲介表明租屋用途是開餐廳,仲介表示說沒問題,雙方才簽約。

但房東事先並未告知房屋一樓後方增建屬於違建,害「阿才的店」在該處增設廚房,事後被台北市政府通知拆除,另經「阿才的店」調閱房屋竣工圖,才知屋內大部分面積為公共區域,導致沒有空間增設廚房,無奈結束營業,故對房東求償37個月不能營業損失、超收租金、裝潢殘值,共286萬多元。

房東透過律師解釋,依租約可知,「阿才的店」承租時已知增建部分不得作為廚房使用;另「阿才的店」曾遲付2個月租金,房東因此寄發存證信函催告清償積欠租金,由於逾期,雙方終止租約,並可歸責於「阿才的店」,故不得求償營業損失,況且,「阿才的店」並未給付裝潢費給他人,而是轉為借貸債務,同樣不能請求代付借款。

北院根據房租認為,雙方明文約定房屋僅供營業使用,並未特別約定專供餐廳使用,房東也不擔保房屋適合開設餐廳,因此,房東依約僅須提供適合營業用的房屋,且代表簽約的「阿才的店」前負責人早知增建部分是違建,仍指示裝潢業者把廚房設在該處,故即便房屋違建部分被拆除而無法設置廚房,也不能歸責房東,故判「阿才的店」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