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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心不老?偷摸電信女員工臀部 8旬色翁辯:自我防衛

高等法院以監視器畫面已證實謝翁罪證明確,今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資料照)

高等法院以監視器畫面已證實謝翁罪證明確,今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資料照)

2022/03/17 17:2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謝姓8旬老翁去年初到一家電信公司洽詢行動電話事宜時,年輕的櫃檯女員工見她年事已高,特地起身到他身旁詳細講解,謝翁查看無人注意他,竟伸手偷摸她的臀部,女員工不甘受辱提告,並因身心受創提出辭呈,謝翁否認性騷擾,辯稱女員工突然衝到他身旁,因此採「正當防衛」出手推擋她而誤觸臀部,但高等法院以監視器畫面已證實謝翁罪證明確,今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獨居的謝翁,去年1月5日下午到台北市一家電信公司門市洽詢行動電話業務,由年輕的櫃檯女員工負責接洽、辦理。

謝翁詢問女員工關於手機操作及講解合約內容,女員工見他年事已高,特別起身走到他的身旁操作櫃檯外的螢幕給他看合約內容,不料,謝翁竟伸出左手偷摸她的臀部。被害人受到驚嚇,稍作閃躲,隱忍到謝翁離去後才放聲大哭,告訴公司遭謝翁性騷擾,公司允諾提供監視器畫面協助訴訟事宜,被害人立即檢具店內監視器錄影檔案報警。

台北地檢署偵查時,謝翁否認犯行,檢方認定謝翁說謊,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審理時,謝翁仍否認性騷擾指控,稱當時他要在電腦螢幕上簽字,被害人突然跑到他身旁,他嚇了一跳,才出手推她一把,他是自我防衛出手擋住她才碰到其臀部。

法官勘驗店內監視影像,發現謝翁伸手摸被害人臀部之前,被害人已先站在他的身旁達6秒之久,謝翁刻意先回頭查看確定無人注意他之後,才下手偷摸,與謝翁辯詞不符,此外,謝翁在警訊先辯稱未摸到被害人臀部,偵訊時則改口是因她踢到他,他才推她,但在法院又有不同說詞,認定謝翁說謊,其罪證明確。

台北地院認為謝翁已8旬,年事已高,但犯後態度惡劣,甚至稱被害人對他挾怨報復,檢方因此對他具體求刑7月,綜合考量後,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刑適當,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4月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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