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惡火6死大樓 市府:住戶指此次火災警報、設備正常運作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昨日中區興中街發生大火造成6死6傷,市政府表示,消防局去年對該大樓共進行3次消防檢查,去年9月第三度稽查由消防設備師逐項檢查消防設備申報合格,且依據住戶反映,火災發生時大樓的火災警報跟火災設備均有正常運作。
這場昨夜發生在台中市興中街惡火,原本統計釀6死7傷,但因為其中有1位傷者未送醫,台中市消防局今天定調為6死6傷慘劇。
對於外界指出,該棟建築物經常堆放雜物產生危險,市府說明,因為屋主有堆置雜物的往例,市府接獲檢舉後,市警局在去年12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分局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台中市都發局另強調,該樓曾在93年到108年有申請做為旅館使用,現況目前會將圖資找出並到現場會勘,若有違規使用會依照建築法73條重罰。
台中市昨發生6死6傷大樓惡火,台中市長盧秀燕上午將二度前往醫院探視傷者與家屬,另將趕至安置中心安撫住戶。社會局表示,今已展開救助慰問金的發放事宜,對住戶提供安置住宿與餐費,另外市長指示除了全力救災外,也要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民政局也會協處後續喪葬事宜。
此外,市府強調,環保局近2年已經針對該屋主裁處24件,全部移送強制執行。市府公權力針對該大樓每月大約執行強制清除2次,最近一次中區區公所與環保局於3月4日公權力介入強制清除完成一樓及公共區域堆置物清理,將垃圾及資源回收物清除。
至於該棟建築物是否為違章建築或危老,市府指出,經查該大樓領有75中工建使字第3445號使用執照,為地下1層、地上7層合法建物,用途為集合住宅。頂樓加蓋的部分應為違建,但初步研判,頂樓部分並非起火點, 詳細起火原因仍持續進行火災調查,檢方也在今日凌晨介入偵辦。
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興中街93號在申請建築使用時領有民國75年的使用執照,是集合住宅的大樓,在民國93年到108年有申請做為旅館使用,現況目前會將圖資找出並到現場會勘,若有違規使用會依照建築法73條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