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陸軍專校師貼文抨擊前校長佔用車位挨告 法院判無罪

陸軍專科學校黃姓老師上臉書貼文抨擊前校長離職後仍占用學校停車位,被告加重誹謗罪。桃園地院認為其評論與公共利益有關,且無捏造事實,判處無罪。(記者余瑞仁攝)

陸軍專科學校黃姓老師上臉書貼文抨擊前校長離職後仍占用學校停車位,被告加重誹謗罪。桃園地院認為其評論與公共利益有關,且無捏造事實,判處無罪。(記者余瑞仁攝)

2022/03/02 17:25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陸軍專科學校前校長石文龍少將於2019年12月離職後,其座車仍停於校內停車場2個月,該校黃姓教師發現拍照、向國防部陳情,並將照片貼網質疑:「疑涉侵占或貪污罪、國防布又要蓋住了嗎?」被石提告誹謗罪;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黃姓教師為客觀陳述事實,指石離職後仍將車子停放校內停車場,此為事實且可受公評,難認黃捏造虛偽事實,判處黃男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陸軍專科學校黃姓教師於2020年3月22日中午於臉書「靠北長官」社圑貼文,指「陸軍前校長石文龍已離職卻佔用學校停車場,疑涉及侵占或貪汙罪」等;石認為黃的貼文毁損其名譽,對黃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經檢察官調查後將黃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黃指稱,他認為石已經離職,卻還在學校停放車輛這麼久,學校經常停車位不夠,他只是適評論、沒有誣告。

判決指出,黃曾向國防部民意信箱陳情,指石有2輛汽車,任內都停放於陸軍專科學校停車場,但石於2019年12月間離職後,其中1輛汽車仍停放在學校停車場達2個月;國防部於2020年3月20日回復,指陳情案反映的車輛均依規定簽奉核定、且於2020年2月24日已移離學校。黃於2020年3月22日於臉書貼文並附上車輛停放於陸軍專科學校的照片,指摘石占用學校停車場。

法官認為,石於2019年12月16日自陸軍專科學校離職後,仍將車輛停放於校內停車場,至2020年2月24日才駛離,是否有違反規定佔用公家停車位情形,此與公共利益有關;黃貼文並附上車輛照片,僅稱「疑涉及侵占或貪污罪」,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適當評論,無從認黃男有故意捏造虛偽事實情形,亦難認其因重大過失或輕率而陳述與事實不符內容,審結判處黃男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