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被罰9萬卻拒繳 男存款被扣 嚇得繳清
2022/02/07 10:3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仁德區1名33歲的陳姓男子,於2016年間騎乘機車在永康區成功路遭到警員攔停時,因拒絕酒測,員警開單告發,市府交通局裁處9萬元台幣罰鍰。由於陳男逾期未繳納,經市府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表示,該案於2021年12月間收案,執行人員核發自動繳納罰鍰通知書請陳男自動繳納,但陳男未在期限屆滿前自動繳納。執行人員發現陳男有存款可供執行,於是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陳男存款,並足額扣得存款,陳男知悉此事後,擔心影響自己日後會有信用聯徵問題,趕在春節過年前最後1個上班日下午到執行分署繳清全部罰鍰。
台南分署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也應在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另,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1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款項,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會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