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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男把子女帶往中國 法院判賠元配400萬

    外遇的阿成還把子女帶往中國,士院考量阿成否認自己有錯等,判他賠償元配400萬元。情境照,非新聞當事人。(示意圖)

    外遇的阿成還把子女帶往中國,士院考量阿成否認自己有錯等,判他賠償元配400萬元。情境照,非新聞當事人。(示意圖)

    2024/07/13 18:4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阿成與小三生下雙胞胎,還把夫妻所生的一對子女帶往中國生活,至今不歸;元配阿美決定提告。士林地院指阿成外遇拒絕承認有錯,況年幼子女離開生母已有3年時間,並出現不認生母的表現,決定依阿美所求,如數判賠400萬元。

    阿成婚後偷吃被阿美發現,他甚至還與小三生下一對雙胞胎;2021年阿成又未經阿美同意,擅把夫妻所生的一對年幼子女帶往中國生活。阿美認為她的配偶權被侵害、侵權被剝奪,決定向阿成求償400萬元。

    阿成透過律師解釋,法律未明文保護配偶權,阿美也已原諒他與小三,故無侵害配偶權的問題;況阿美曾對他施暴,所以必需對婚姻破裂負起責任,且子女已習慣住在中國,他也沒有藏匿的情況,否認賠償責任。

    士院說明,阿美因阿成擅自將子女帶往中國,至今未返台,另案對阿成提告刑事偽造文書、和誘、略誘等罪,阿成被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士院並依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得知,阿成確實與小三互稱「公」、「婆」、「寶貝」,小三還曾抱著雙胞胎與阿成合照,代表阿成確實侵害阿美的配偶權;至於阿成指阿美曾攻擊他,雖有受傷照片為證,卻無法證明傷勢是因阿美持滑步車攻擊所致。

    士院另經訪視報告、互動照片得知,這對子女出生後由母親阿美全職照顧,彼此相處融洽、關係親密,且阿美能給子女的關懷、保護教養與慈愛,絕非父愛所能取代;父親阿成卻逕自將子女帶往中國生活而不願返台,導致阿美無法享有天倫之樂。

    再者,依對話紀錄可知,子女因長期與母親分開,逐漸對阿美感到陌生,造成情況的阿成,也會害子女對生母有所誤解;長遠來看,未來子女成年後若知悉父親過去是如何造成骨肉分離,子女將如何自處、如何修補破碎的親子關係。

    士院最後指,阿成將子女帶往中國已3年多,至今仍不認為自己有何不當,且阿美無端遭逢缺席子女成長的變故,這種揪心與悲痛,可想而知,決定命阿成如數賠償400萬元給阿美。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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