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騎電動單車酒駕拒測 看到罰單急喊「能不能再低一點?」
騎電動單車酒駕拒測,罰款2400元。(讀者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76歲張姓老翁騎電動單車搖搖晃晃,被警方攔下,聞到酒味,要求酒測,被張翁拒絕,但他聽到拒測罰款2400元,竟說:「那麼多喔,能不能再低一點?」被警方打槍,強調不能喊價,否則移送法辦,張翁未再爭論,堅持拒測,收下罰單。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如果酒測值0.15mg/l到0.25mg/l,處600元到1200元罰款,超過0.25mg/l,就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如果拒測,處2400元罰款。
高雄市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巡佐梁福崇,及警員謝松茂、楊宗穎,1月7日下午12點48分,巡邏行經小港區山明路附近,張翁騎電動自行車,搖搖晃晃,行車不穩,攔下他盤查。
因張翁飄出陣陣酒氣,員警詢問他是否喝酒?張翁坦承,但拒絕酒測,員警開出2400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