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吃早餐亮「辣椒槍」 男子被逮稱:鄰桌刺青男盯著我吃肉粽

警方查扣到方男使用的辣椒槍。(民眾提供)

警方查扣到方男使用的辣椒槍。(民眾提供)

2022/01/26 06:2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警方獲報有嫌犯吃早餐吃到一半,就大辣辣的掏出手槍擺桌上,認為方姓男子實在太囂張,立刻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最後終於逮到方姓嫌犯,但他落網後向警方稱,他沒說半句恐嚇的話,亮出「辣椒槍」只是為了防身,因為對方身上一堆刺青,還盯著他吃肉粽,只是想告訴對方自己也不好惹,警方今天指出,雖然方男辯稱是要防身,但此舉動是消極的恐嚇行為,訊後將他依法移送。

方姓男子上星期跟朋友喝到凌晨,續攤到知名的肉粽店吃早餐,席間可能說話大聲了點,引起鄰桌注意,這時方男發現鄰桌的刺青男,緊緊盯著他,他認為對方似乎想找麻煩,所以就回到自己車上,拿了平時防身用的辣椒槍,刻意擺在桌上明顯處,回瞪刺青男,刺青男以為是真槍,默默離開現場,方男見狀像是獲勝一樣,朝著刺青男的車子又比畫一下,但他不曉得對方隨後就到警所提告「遭人亮槍恐嚇」。

警方得知吃個早餐也能亮槍,方男的行為實在太囂張,影響民眾對治安的印象,馬上展開調查,但肉粽店被警方問到當天是不是有糾紛?店家滿頭問號表示沒有印象,因此警方只能調閱監視器還原真相,但是被害人卻把方男的車牌英文字看錯了,把B看成D,又把M看成N警方調閱車牌辨識系統後,跟著不對的線索繞了一大圈,但警方沒有放棄,調閱車牌是否有參與犯案紀錄,結果白忙一場。

後來,警方分析店家提供的監視器以及店家周圍路口的監視器,才鎖定了方男開的車,立刻報請檢方核發拘票逮人,歷經11小時終於把方男逮捕,方男落網後交出「那把槍」,警方這時一看發現是辣椒槍,但經過監視器比對,的確是方男亮出的「槍枝」,他向警方喊冤,鄰桌刺青男一直盯著他吃肉粽,為了讓對方會對他畏懼,所以才會亮槍。

警方認為,方男的辣椒槍遠看起來的確像真槍,即使方男沒說任何話、拿著槍對著人比劃,但內心有想讓對方畏懼的犯意,這構成消極的恐嚇行為,且被害人也感受遭到恐嚇的感受,所以全案在訊後依恐嚇罪移送。

方姓男子(右一)不爽鄰桌刺青盯著他吃肉粽,亮出辣椒槍擺在桌上,被誤認是真槍。(民眾提供)

方姓男子(右一)不爽鄰桌刺青盯著他吃肉粽,亮出辣椒槍擺在桌上,被誤認是真槍。(民眾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