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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雲端硬碟竄改支付系統資料 情侶盜款判刑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詐欺等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6月。(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詐欺等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6月。(記者吳昇儒攝)

2022/01/23 14:4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黃琪岳通緝期間與女友蔡玉嬋因缺錢花用,2019年底,入侵陳女的GOOGLE個人帳戶及其雲端硬碟後,發現裡面有其身分證影本及某支付公司的帳密。隨即便利用其身分更改支付系統設定,盜取近10萬元款項。所幸蔡女取款前,陳女及時發現報警逮人,降低損失。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詐欺等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6月。

檢警調查,黃、蔡2人入侵蔡女的雲端硬碟後,發現裡面有身分證影本及支付公司的帳號密碼,心生歹念,填寫該支付公司空白的手機電話號碼更改申請書,將陳女的電話改成蔡女的手機號碼;公司人員核對身分時,蔡女再偽裝成陳女持身分證影本資料給對方核實,成功過關,更改手機號碼。

黃男再輸入陳女的支付帳號、密碼後,利用蔡女更改過的手機號碼接收登入驗證碼,成功入侵支付帳號後,從陳女設定的銀行內扣款,儲值近10萬元到支付帳號中,再將錢轉進蔡女同系統的支付帳號內,最後從蔡女的帳號,將錢轉到其郵局,準備提領花用。

陳女收到銀行扣款通知後,感覺有異,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出該筆金額遭蔡女轉到其帳戶,通知郵局中止該筆交易,將準備提款的蔡女及黃男逮捕到案。

檢察官偵訊時,黃、蔡2人均承認犯行,並表示是透過侵入陳女的雲端硬碟取得相關證件及資料。

檢察官認為,2人行為已涉犯偽造文書等多條罪名,應已較重的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罪論斷,將2人起訴。未料,法院審理時,蔡女卻未曾出庭,多次經合法通知未到,目前已被發布通緝。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正值青壯年,卻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竟以該方式損及他人財產,考量他犯後承認犯行,態度尚可,依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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