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 雲林1男子3度酒駕須入監服刑
2022/01/18 13:55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1男子5年內3度酒駕被查獲,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雲林地檢署指出,酒駕零容忍,檢、警將從嚴執法,酒駕累犯將以不得易科罰金為原則。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男子於2018年2度酒駕被查獲,均被判處4個月得易科罰金,該男子雖繳了24萬罰金,卻未獲得教訓,去年10月間又再度酒駕被逮,被法院判處6月,將不得易科罰金,該名男子將入監服刑。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為防止酒駕歪風,避免造成人命傷亡、家庭破碎事件一再發生,針對累犯酒後不能安全駕駛罪,且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確定者,將從嚴審查,原則上酒駕5年3犯以上都從嚴辦理,且以不得易科罰金為原則,必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