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性侵殺女大生案喊冤 呂金鎧關19年半假釋聲請「繼續審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麵包師傅呂金鎧被控犯下2003年中興大學女學生命案,在更六審判刑20年後捨棄上訴定讞,但他喊冤未犯罪,主張當時律師未在場、也未看到判決書,捨棄上訴乃不合法,透過冤獄平反協會申冤,但經3度上訴、1次非常上訴均遭駁回,向高等法院聲請裁定其上訴為合法,送請最高法院繼續審判,高院今天開庭,將擇日傳喚相關專家學者提供法律意見,做為審判參考。
此案源於2003年間,中興大學范姓女大學生經家教中心安排,到新北市一處公寓3樓面談後喪命。檢警追查認為,公寓住戶麵包師傅呂金鎧與借住友人陳錫卿涉有重嫌,將2人查獲到案。
檢警調查,有妨害風化前科的陳錫卿2003年12月17日假釋,投靠獄中認識的呂金鎧,同月22日,陳錫卿佯稱找家教,卻和呂金鎧合力性侵范女得逞,以衛生褲在范女頸部打死結,造成她窒息死亡。
一審判陳錫卿、呂金鎧死刑,2006年3月,高院更六審判陳錫卿死刑、呂金鎧20年徒刑,呂金鎧在判決後捨棄上訴而定讞。而陳錫卿繼續上訴,直到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鑑定DNA,經以新的DNA鑑定技術發現死者下體沒有呂金鎧精液,改認定呂金鎧並非共犯,仍判陳錫卿死刑;但更十一審又認定陳錫卿、呂金鎧為共犯,判陳錫卿死刑,經最高法院2009年間駁回上訴定讞,目前陳錫卿是死囚。
呂金鎧被羈押和服刑共19年半後,獲得假釋,但他認為蒙受很大冤曲,堅稱未參與犯案,更六審宣判當天,聽到合議庭宣判他20年徒刑,心想已羈押12年,不想父母再跟著他受官司折磨,一時衝動下捨棄上訴,但他事後回到看守所就後悔,認為當時並沒有律師在場,且他未看到判決書,做出捨棄上訴的決定並不合法,立即寫信給律師,請看守所轉交,他聲明要提起上訴應該是合法,但遭駁回。
現年62歲的呂金鎧透過冤獄平反協會申冤,以更七審未驗到被害人下體有驗出他的精液等理由,共提出3次再審,但均遭駁回,檢察總長也替他聲請非常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
呂男日前透過冤獄平反協會向高等法院聲請,希望以裁定送請最高法院繼續審判,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呂的律師團葉建廷、林俊宏、蘇孝倫指出,呂於更六審當天表示要捨棄上訴,應該沒有效力,不僅沒有律師在場、呂未看到判決書,也不知道判決理由,宣判筆錄也未記載是否要捨棄上訴,呂確實是因為已被羈押12年,希望有生之年對父母盡孝,一時衝動下才表示要捨棄上訴,但法院未查明,沒有盡到保護呂的義務,參考美、日、德等國實務見解、學說,呂的捨棄上訴決定應為無效,請求高院裁定呂後來上訴是合法的,能裁定送交最高院繼續審判。
法官詢問,有無考慮聲請再審?律師團表示將一併考慮聲請再審,並提出台大副教授蘇平、陽明交通大學教授金孟華等多位專家學者供傳喚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