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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羈押禁見竟可發聲明? 無法可管?

林秉樞被羈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卻透過律師發表道歉聲明。(資料照)

林秉樞被羈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卻透過律師發表道歉聲明。(資料照)

2021/12/09 17:5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林秉樞因家暴立委女友高嘉瑜,而被羈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內,未料,他8日竟透過律師公開發表道歉信,引發高嘉瑜的律師質疑「合法嗎」?一名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表示,以目前法規密度而言,對於林秉樞與其律師恐無法可管。不過,另一名法官認為,羈押禁見唯一可以和律師見面的正當理由就是討論案情,一旦逾越框架,還是可能有問題。

該名委員指出,林秉樞已被羈押禁見,只能跟律師見面,故他並沒有違規的問題;而律師代他發表道歉聲明,內容提到「配不上高委員」、「道歉至少上百次」、「我並非十惡不赦」等語,與案情核心和偵辦方向無關,也難以認定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

他認為,除非律師所發的公開聲明足以干預司法,或是被查到暗渡串證的事證,才有可能違反相關規定。

他強調,現行的法律規範密度不足,律師自律也屢遭詬病,即便被查到協助串證,最多也只能處以停業處分,連刑責都沒有,讓有心人士得以鑽漏洞,值得檢討。

不過,另一名法官表示,林秉樞既然已被羈押禁見,唯一可以和律師見面的正當理由,就是討論案情,但「道歉聲明」是否屬於律見必須談及的內容?與案情相關聯的正當性為何?都是可以探討的重點。

他強調,羈押禁見的目的就是要避免串、滅證,律見的核心也只能討論訴訟策略與案情,律師一旦逾越了這個框架,還是可能有問題。

他舉例,永豐餘負責人何壽川2017年間涉違金融控股公司法,被羈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內,兩名委任律師卻趁律見機會,夾帶公司文件入所給何壽川批閱,當時也被認定有違失,兩名律師分別被停止執行職務2月及4月。

他分析,何壽川案的2名律師所為和偵查方向與案件核心無關,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認應有違失,故林秉樞律師代替林發道歉聲明的行為,是否涉有違失,應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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