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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被撤照提告嗆違法違憲 交通部律師反指停飛侵害大眾權利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認遠航遭「違法」廢除執照,向交通部提起行政訴訟,今日到庭。(記者溫于德攝)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認遠航遭「違法」廢除執照,向交通部提起行政訴訟,今日到庭。(記者溫于德攝)

2021/11/24 12:5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遠東航空不服交通部撤照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開庭,遠航律師認為撤照處分既違法又涉違憲,但遭交通部委任律師反指是否想到突然停飛侵害的是大眾權利。

遠航律師當庭主張,民航局去年5月遭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撤銷撤照處分的原因是逾越權限,但交通部也未給重新陳述的機會,就在一個月後作成處份撤銷執照,故請法官審酌遠航提供民航局的陳述遭廢棄後,交通部必須依行政程序法再給答辯機會卻未給,請求撤銷交通部所作撤照處分。

遠航律師也說,本案涉及憲法第15條規定,即「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且遠航董座張綱維即便因心情不佳寫過遺書,但對象並非交通部。

交通部律師解釋,交通部撤照處分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項規定,即「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得不給與陳述意見之機會」,況且,遠航是否想過停飛侵害的是大眾的權利。法官庭末諭知全案12月30日再度開庭。

張綱維庭後重申庭前所述,身為一位民航局長怎麼可能不知道民航法而違法越權,且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書」認定民航局違法,代表國賠勢必已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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