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詐騙集團工作錯了嗎?大法官密訪泰源技訓所
大法官上月29日密訪泰源技訓所,勘查強制工作現況。圖為台東泰源技訓所。(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盜贓條例與刑法等三法,均有強制詐騙集團、常業詐欺、慣竊等罪犯工作的規定,雖然2001年的大法官曾宣告該制度合憲,但本屆大法官卻又提案討論其違憲性,定12月中做成解釋。據悉,大法官已於10月29日密訪泰源技訓所,視察強制工作的實際運作狀況,並逐漸理解理論與現實的差距。
強制工作言詞辯論庭10月12日召開,大法官當庭得悉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為了受理本案鑑定,自掏腰包前往位於台東的泰源技訓所勘查強制工作現況後,才出具較接軌現況的學術意見鑑定書,自認身為解釋機關,亦應實地視察。
大法官緊急以「機密」件函知矯正署出訪事宜,並指定日期。面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許宗力與蔡烱燉親自帶領憲法最高解釋機關視察,事出突然又茲事體大,相關人員保密到家,連矯正署的主管機關法務部也是事到臨頭才接獲通報,得知只有矯正署主秘有空接待後,趕緊協調,改由副署長葉貞伶出席。
泰源技訓所內有3種課程,多數受強制工作處分的人參加「認證班」,課程內容、師資、硬體、軟體必須比照政府開設的職業訓練中心,學員經過8個月的訓練,可參加勞動部舉辦的技能檢定,獲得正式證照。少部分受處分人因等待下期課程開設或拒絕強制工作,而參加「短期技藝班」或是一般勞作。
有大法官質疑,為何技訓所內有受處分人跟受刑人,是否違反「區隔原則」?後經解說,才知有些人強制工作時間已滿、但課程尚未結束,因而繼續待在裡面,直到學成後才出所,再入監服刑。而在技訓所多待的時間,可折抵坐牢日數。
亦有大法官詢問,為何不讓全國約6萬名受刑人全部參加「認證班」?矯正署解釋,光是泰源技訓所200餘人,師資、耗材等費用就要花掉500餘萬元,若擴大到全國,不只一年要斥資超過12億元,還要擴充監所硬體空間,預算與實務上有難度。
紙上談兵的大法官透過密訪,逐漸理解理論與實務上確實有差距,並非坐在憲法法庭內想得如此簡單,惟是否會宣告強制工作全部違憲?或是只宣告強制工作、不分情節輕重一律3年違反比例原則仍待評議,結果預計12月中出爐。
過去大法官鮮少出巡,本次是許宗力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以來,第二次率隊大規模出巡,親力親為,監觀四方,求民之莫,主動積極,漸接地氣,可望降低以往活在雲端做解釋的疵議。
10月29日的密訪,除了黃昭元、吳陳鐶及蔡宗珍等三名大法官另有要事未隨團,餘12人皆親訪。不過,許宗力與蔡烱燉搭乘同一航班返回台北,也讓部分法界人士質疑,一旦發生意外,恐釀憲政危機,日後仍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