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致2犬死亡 男子被函送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2021/10/01 08:58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雙溪區日前發生農舍遭人縱火,雖沒有人員傷亡,但導致農舍內2犬死亡,動物保護防疫處得知後立即主動聯繫警方,將涉嫌縱火的李姓男子依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罪嫌移送偵辦,另將面臨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男子因個人情緒問題造成2隻狗喪失寶貴生命,惡劣行徑令人髮指,呼籲檢方應加重刑責,杜絕虐待動物情事再發生。
動保處表示,雙溪區9月初發生農舍遭人潑油縱火案,除導致農舍及屋內機具全毀,屋內飼養2隻狗並未逃出,當場死於火場內,蓄意縱火害死2隻狗生命,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或故意傷害動物,如導致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李姓男子與前妻有小孩,動保處也將男子個資提供社會局列入高風險家庭關懷,強化社會安全網。
動保處提醒,如有糾紛應以溝通協商方式或尋求他人協助解決,李姓男子因為氣憤縱火,除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需負賠償責任外,造成2隻狗死亡,應負刑事責任,對小孩而言此行為更是不良示範,動保處亦與警方、社會局合作,對虐待動物行為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