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四面佛廟縱火案 2男判刑6年、3年8月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前年12月7日遭人縱火,燒毀鄰近3間店面與11輛機車,多人嗆傷送醫。(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前年12月7日遭人縱火,燒毀鄰近3間店面與11輛機車,多人嗆傷送醫,檢警查出是曾與四面佛廟陳姓廟公有官司宿怨的男子李家瑋,以1萬元代價教唆男子鄭文琮所為;台北地院今依公共危險罪將李判刑6年、鄭判3年8月。可上訴。
2019年12月7日清晨7點多,「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遭人縱火,警消救出134人、疏散500人,延燒面積200平方公尺,造成鄰近3間店面、11輛機車被焚毀,多人嗆傷送醫。
事後警方查出,李家瑋案發前先把有機溶劑、油漆裝入容器內,放在廟附近巷弄,再帶鄭文琮前往勘查地形。
檢警調查,李男自稱擔任保全及酒店經紀,2018年在網路上與陳姓廟公有口角,雙方互嗆;李男事後遭人毆打,他認為是陳指使,告陳傷害但檢方不起訴。李男心生怨念,起意報復。
檢警調查,去年12月7日早上,鄭男犯案前曾穿紅色雨衣,在四面佛梵天分舍旁埋伏觀察,他進分舍不久後即倉皇往一旁巷內逃去,之後分舍便竄出火勢。
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李、鄭涉案,李到案稱他只要求鄭潑漆,沒叫他縱火,鄭男則說是李男給他1萬元指使他放火。北檢今年3月偵結起訴2男,台北地院今將李、鄭2男重判各6年、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