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女到祖墳3槍斃命棄屍山林 狠男判賠743萬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三峽去年3月發生槍殺棄屍案,男子吳上誼聽聞洪姓女友(後來已結婚)的胞弟洪國峰數次抱怨其女友賴女,並認為洪男之前險遭圍毆、押走與賴女有關,竟萌生殺意,把賴女載往他位於三峽的祖墳,連開3槍再把她推下山坡棄屍,一審法院已依殺人罪判處吳男無期徒刑,洪國峰則無罪,被害者家屬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合計743萬元,可上訴。
一審刑事判決書認定,去年3月間,吳上誼與女友、洪國峰、賴女入住桃園某摩鐵替洪國峰慶生時,吳男因認為賴女之前出遊時,就不斷跟洪國峰爭吵、互毆,又聽聞洪男抱怨賴女不是,且認為洪男之前險遭圍毆、押走與賴女有關,因而萌生殺意。
去年3月1日,吳男開車載著洪男、洪男胞姊、賴女前往他位於三峽區的祖墳後,再與洪男、賴女步行前往附近產業道路,隨即掏槍朝賴女連開3槍,並將被害者推下山坡棄屍。
案發後,1名女子無意間從洪男口中得知賴女遭槍殺一事,隨即告知朋友,吳上誼發現後氣炸,持棍棒痛毆該女,並出言恫嚇「反正已經做掉一個了,不差妳一個」、「把妳跟賴女埋在一起」,並以該女名義,約其朋友見面,拿槍將其射傷,警方獲報前往攻堅,循線追出此案。
檢方依殺人罪嫌將吳男及洪男起訴,審理時,洪男否認參與殺人、棄屍,吳男則辯稱試槍時不慎射中賴女,並無殺人之意;一審合議庭不採信,依殺人罪判處吳男無期徒刑,洪男則因證據不足予以無罪,全案上訴審理中。
被害者父母另提出求償並說,吳男殘殺正值青春年華的賴女,使他們驟然失去寶貝女兒,縱然聲聲呼喚,再也聽不見女兒叫他們一聲「爸、媽」,他們常整夜翻來覆去、徹夜難以入眠,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已非言語所能盡訴,要求吳男賠償1443萬元;吳男僅回「對方所主張的事實,我不爭執,請依法判決」,法官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7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