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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促黨收旅行社政治獻金均挨罰 興訟求撤罰吞敗

統促黨收受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無償提供10台小發財車工卻未開立收據,另華夏在彌補前1年度虧損前也不得捐贈卻捐贈,同樣違法;統促黨與華夏均遭裁罰,雖興訟請求撤罰仍獲判敗訴。(資料照)

統促黨收受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無償提供10台小發財車工卻未開立收據,另華夏在彌補前1年度虧損前也不得捐贈卻捐贈,同樣違法;統促黨與華夏均遭裁罰,雖興訟請求撤罰仍獲判敗訴。(資料照)

2021/08/20 10: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被監察院認定接受總裁「白狼」張安樂兒子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無償提供10台小發財車,卻未依政治獻金開立收據還透過會計書不實申報,挨罰132萬餘元,併追繳違法收受利益274萬餘元。統促黨雖興訟請求撤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並無違誤,判統促黨敗訴。

另華夏也遭監院認定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營利事業前,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卻捐贈,挨罰242萬餘元;華夏不服,同案提起行政訴訟,也被判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監院認為,華夏自2015年至2018年先向協新汽車公司承租10台小發財車,並無償提供統促黨使用,而10台小發財車為非金錢政治獻金,但華夏捐贈前1年度有累積虧損卻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依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華夏不得捐贈。

監察院因此按2017年、2018年度分別捐贈金額,各別裁處華夏應繳100萬元、142萬餘元罰鍰,總計242萬餘元;另統促黨違法收受政治獻金,且在會計書故意為不實申報,統促黨再遭裁罰132萬元,併追徵違法收受利益274萬餘元。

統促黨與華夏均不服,提告主張,小發財車雖交由統促黨使用,但雙方並未約定使用時間與目的,因此,華夏得隨時請求統促黨返還,屬使用借貸法律關係,並非監院認定的政治獻金,請求撤銷監院裁罰。

北高行審結,認定華夏承租10台小發財車後,無償提供統促黨持有、支配、使用,不論統促黨用於政治活動(含選舉活動)的宣傳造勢、黨務載運物品、供黨員代步使用或支援他黨人士使用等,均得以減省購、租車、交通等相關費用支出,而獲得經濟上利益,自屬政治獻金,故監院裁罰並無違誤,本月12日判統促黨與華夏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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