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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死債主、分屍棄高雄愛河 凶嫌2審仍處無期

高雄愛河分屍案,高雄高分院判處羅嫌無期徒刑。(記者鮑建信攝)

高雄愛河分屍案,高雄高分院判處羅嫌無期徒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1/08/19 09:1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震驚社會高雄愛河分屍案,60餘歲兇嫌羅錦崑不滿被催討10萬元債務,涉嫌勒死80歲王姓老翁後,肢解屍體裝入2個旅行袋,扔入愛河企圖湮滅證據,案經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依殺人、棄屍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羅錦崑因不滿低收入戶王姓老翁多次催討10萬元借款,因而萌生殺意。2020年6月19日晚上11時許,羅先電話聯繫王20日到他三民區建國2路住處還款,並自備土黃色膠帶、黑色塑膠袋、麻布手套等物放置於隨身包。

隔天王抵達後,雙方因債務糾紛一言不合,發生爭執,羅涉嫌先以黃色膠帶封住他口鼻、手部及腳部,再用手緊捏他鼻部數分鐘,導致他窒息死亡。

羅為毀屍滅跡,持菜刀肢解屍體,用2個黑色塑膠袋裝屍塊後,再分裝入分2個黑色行李袋,並以啞鈴纏繞,於22日凌晨,騎機車載往建國橋上,屍袋丟入愛河後,當天上午,被環保局清潔隊員打撈上岸發現。

高雄地院審酌羅犯罪情節、坦承犯行、在押期間表現正常,及60餘歲等情狀況,認為他服無期徒刑,亦可使其終身與外界社會隔絕,並保障其生活無虞。

此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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