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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留置人犯5個多小時 偵查小隊長妨害自由起訴

新北地檢署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刑拘禁罪嫌起訴涂姓小隊長。(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刑拘禁罪嫌起訴涂姓小隊長。(資料照)

2021/08/11 21:4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1月間,海山警分局轄區內發生一件銀樓搶案,該分局偵查隊涂姓小隊長事發後逕行拘提孫姓涉嫌人,並向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內勤檢察官認為孫嫌並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表明:「這是違法逮捕」拒絕替警方背書,怎料,涂男仍留置人犯長達5個多小時;新北地檢署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刑拘禁罪嫌起訴涂男。

這起銀樓搶案發生在今年1月10日下午,孫男涉嫌闖進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一間銀樓,趁女店員轉身空檔,奪走2條金項鍊後逃逸,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孫男逃亡路線,當天深夜11時許將其查獲到案。

檢方調查,隔日中午12時許,涂男到新北檢向內勤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但檢察官詢問過程後認為,警方是循監視器到孫男乾妹妹家中,將孫男上銬逮捕,不是逃離過程中被民眾發現追呼人犯當下,且他已把金條交給他人、犯案時的衣物已更換,並非刑事訴訟法中的現行犯或準現行犯。

內勤檢察官直接表明:「沒有符合法定要件,我無法批示核發拘票,講明白一點,你們是違法逮捕,如果你們把人送進來地檢署拘留室,換成是我違法拘禁」,拘票聲請書上勾選:「不許可,理由:本件無逕行拘提要件」,依法應立刻釋放孫男,怎料,涂男仍留置孫男在警局,直到下午5時58分左右還把他送往地檢署。

檢方詢問孫男被逮經過後認為,警方逮捕程序有問題,當庭命法警對孫男解銬並予以釋放,另簽分偵辦涂男涉妨害自由;涂男辯稱孫男是準現行犯才移送地檢署,檢方則認為,涂男聲請拘票被駁回後,依法已無拘禁孫男人身自由的法定原因,仍持續約束孫男5個多小時,其說法屬卸責之詞。至於孫男涉搶奪罪嫌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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