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意婦是否坐穩便開車害身亡 自首司機遭訴
士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李姓客運司機,但他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減輕其刑。(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李姓客運司機未注意剛上車的陳婦尚未坐穩便起步,導致陳婦重心不穩跌進樓梯間,就醫17天後因顱內出血併發肺炎身亡。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李南,但李男肇事後在偵查機關未發覺前,主動赴警局製作筆錄,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起訴指出,去年11月6日上午10時許,李姓客運司機從北市大同區前往桃園南崁,卻未注意從啟聰學校站上車的陳婦是否已坐穩便起步,導致陳婦重心不穩往後跌至樓梯間,頭部同時撞擊樓梯間扶手欄杆,釀頭部外傷、後腦血腫,住院17天後身亡。
李姓司機到案後承認當下未注意楊婦是否已經坐妥便開車,導致婦人跌倒成傷。
士檢依據警方所作事故調查報告、客運上監視器畫面,認定楊婦上車後尚未坐穩,便因車輛開動而跌進樓梯間,頭部再撞擊扶手欄杆,另依相驗、解剖報告可知,楊婦因頭部外傷併發顱內出血,導致腦損傷併發肺炎死亡。
士檢指出,李姓司機當下並無不能注意情事,卻疏於注意陳婦是否坐穩便發動客運,涉犯過失致死罪嫌,但李姓司機在偵查機關未發覺前,主動赴警局製作筆錄,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減輕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