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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釀衝突!火爆男侵門踏戶打人 淋對方高梁酒要點火

火爆中年男子因常有停車糾紛,氣到出手毆打並淋對方高梁酒,接著作勢要點火,經道歉賠償,被南投院法官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2個月,緩刑2年。(記者陳鳳麗攝)

火爆中年男子因常有停車糾紛,氣到出手毆打並淋對方高梁酒,接著作勢要點火,經道歉賠償,被南投院法官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2個月,緩刑2年。(記者陳鳳麗攝)

2021/05/19 07:4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61歲張姓男子與周姓男子常因停車起口角,怒火難抑下到周男家中,先出拳毆打周男,接著把整瓶高梁酒淋在其身上,拿出打火機作勢要點火,警方趕到後化解危機,張男冷靜下來後才驚覺自己差點闖了大禍,事後道歉並賠償,周男撤回傷害告訴,另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南投地院法官判刑2個月,緩刑2年。

這名張姓中年男子,平日就常因停車問題,與周姓男子吵架,彼此都看對方不順眼,脾氣火爆的張男去年8月底把怒氣化為行動,帶了一瓶高梁酒和打火機,衝到周男家中,先揮拳打人,接著把整瓶高梁酒淋在周男身上,經周男家人報警,警方趕到後阻止張男點火之舉。

周姓男子被打又被淋高梁酒,還差一點被點火引燃,驚嚇之餘向警方提告,控告張男觸犯傷害和恐嚇危害安全罪,張姓男子知道自己闖了大禍,除跟周男道歉也透過調解與其和解、賠償,周男後來撤銷傷害告訴,而恐嚇危害安全罪則無法撤告,南投地院法官開庭時,周男表示願意原諒張男,法官認為張男已有悔悟之心,才有賠償的補過之舉,因此宣告緩刑兩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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