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燒避免群聚 行政執行署暫停6月份全國聯合拍賣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提升疫情警戒至第2級,行政執行署今宣布暫停6月份的全國聯合拍賣,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提升疫情警戒至第2級,行政執行署今宣布暫停6月份的全國聯合拍賣,7月以後將視疫情發展調整,原則上動產停止拍賣,不動產以全面通訊投標為原則。
對於違反防疫規定的裁罰執行案件,完成隔離檢疫者或無隔離風險者,仍將立即執行,未逾隔離、居檢期者則是防疫優先,以不接觸為原則,但仍須進行財產調查,採取無礙防疫的銀行扣款、登記查封等執行作為。
行政執行署表示,為避免行政執行過程造成防疫破口,已函請各地方分署於執行時,應以防疫為優先,每月舉行的「123全國聯合拍賣」,6月份暫停1次。
7月起的聯合拍賣,則視疫情狀況調整,「動產」原則上暫停拍賣、變賣程序,若有拍賣的必要性及急迫性,例如執行期間將屆滿、查封物有毀損、腐敗之虞者,須確保拍賣場所環境符合公眾集會因應指引、社交距離等規定,才能進行。
「不動產」原則上全面採通訊投標,不採現場投標,若要例外採取現場兼通訊投標,也須先確保投標室環境符合防疫規定,領取通訊投標信函、投入標匭過程應全程錄音、錄影存證,並由各分署在防疫前提下,自行規劃是否讓民眾入內觀看投標過程。
至於違反防疫規定案件的現場執行查封、履勘作業,執行署指出,對於「已逾」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期,或無涉隔離風險的義務人,應主動調查義務人的財產資料後,「立即執行」存款債權等,並積極至現場執行查封動產、不動產,必要時採取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以展現落實防疫的決心。
對於尚「未逾」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期間者,則應防疫優先,以不接觸義務人為原則,但仍應主動調查各項財產資料後,立即進行無礙防疫的執行作為,包括執行存款債權、書面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查封登記等,並主動聯繫告知義務人已執行查封,居檢或隔離期滿後若仍不繳納,將拍賣以清償罰鍰,若欠繳金額低,則應暫緩拍賣,同意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表示,一般非違反防疫規定的案件,延長傳繳期限,減少命令義務人到分署報告次數,改以書面報告替代。各分署對於未依規定佩帶口罩而遭處罰鍰的案件,應與裁處機關加強聯繫,強力執行,以貫徹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