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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訪印尼案狀告王育敏羅智強 蘇嘉全:當庭道歉就撤告

外交部今年一月函覆北院的函文,內文指出電報部分內容因臆測而產生誤解。(記者張文川翻攝)

外交部今年一月函覆北院的函文,內文指出電報部分內容因臆測而產生誤解。(記者張文川翻攝)

2021/04/22 13:2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去年7月開記者會公布一份外交部電報,指責立委蘇震清與時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於2017年私下率國營事業高層赴印尼會晤當地政要,圖取個人私利;蘇嘉全認為所言不實,侵害他名譽權,控告國民黨立委兼文傳會正副主委王育敏、黃子哲、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4人,訴請民事連帶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開庭,蘇嘉全委由律師表達若4人願意當庭向他表示歉意,他就撤告,但4人的共同委任律師葉慶元強調,4人是依據函文事實發表合理評論,沒有道歉空間,希望蘇嘉全主動撤告,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與蘇嘉全委任律師一起到庭的女子,於庭訊後將外交部今年1月函覆給地院的回函影本,發放給媒體,其中,1月11日發文的回函,證實該電報確實發自駐印尼經貿代表處,是在2016年12月20日陳報外交部,外交部收到後,於同月22日函轉經濟部參考。

另一份今年1月12日的回函指出,該電報是當時的外交部許姓政務組長所撰,但2016年12月17日駐印尼大使陳忠與外交部經濟組、時任經濟部次長王美花開會時,許組長並不在場,許稱是根據當時的駐印尼副代表蔡允中於會後的口述,代為撰稿呈核。

回函指出,電報旨在提醒國營企業來印尼洽談投資,不宜由中介干預、排除外館參與,「某些報導及人士由該電報引申為指涉蘇前院長等從中牟利,並非本處電報本意」;函文又指,2016年9月初,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私人訪問印尼,是由台商會的莊姓、賴姓僑領接機及安排活動,電報中所稱「由揚運集團安排」等語「應是經濟組同仁自行臆測而生之誤解」 。

蘇嘉全的律師許惠峰當庭表示,外交部的函覆內容已達到澄清效果,而蘇現在已是一介平民,但游淑慧知道回函內容後,仍持續以不實訊息詆毀蘇,蘇訴求4人賠償並登報道歉,但若4人願意當庭向他表達歉意,蘇願意撤告。

王育敏等4人的律師葉慶元回稱,4人當時都是針對電報內容所做的合理評論,「恐怕沒有道歉空間」,希望蘇嘉全主動撤告,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葉說,他也會將蘇的想法,傳達給他的4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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