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5生玩「鬼抓人」害同學撞斷牙 爸媽包1千2解決不了

高雄某明星國小學童玩玩「鬼抓人」害同學撞斷牙,爸媽得賠大錢解決。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劉姓小五生下課時間和陳姓女同學在樓梯間玩「鬼抓人」,劉不慎推擠陳,害陳的臉撞到鐵欄杆扶手,門牙當場斷裂,劉的爸媽得知此事,趕緊包了1200元紅包,但女同學家長不原諒,提告求償26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都有責任,劉家應賠6萬9千多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2月間,高雄某明星國小傳出有小學生嬉鬧撞斷牙,當時就讀小5的劉姓小學生,和同班陳姓女同學下課玩「鬼抓人」時,在樓梯間不慎推擠碰撞,陳女的臉直接撞上鐵欄杆扶手,門牙斷裂。
老師得知此事後,在聯絡簿上通知陳女家長「今下課10:15與劉同學在樓梯轉角一起要跑下樓,同學不小心撞到她」;劉男的媽媽也趕緊向陳女媽媽傳訊息「劉的的力道不小,才會讓您的小孩受傷」,並包了1200元紅包道歉。
不過,當陳女家長帶她去看牙醫時,驚覺女兒門牙繼裂無法修補,只能裝牙套,但醫院報價瓷冠牙套一般金屬7千元、金屬瓷冠貴重金屬2萬5千元、全瓷冠3萬元,且依陳女年齡,裝設牙套後長大還要再更換1次。
由於雙方家長對賠償金額沒有共識,陳女家長提告向劉男求償16萬餘元的醫療費和1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雙方證詞及事發經過,認定劉、陳雙方應各負7成和3成的責任,且精神慰撫金應以2萬5千元較為妥適,劉家應賠8萬9千多元,但應只負7成責任,因此判劉家應賠6萬9千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