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扯! 疑妻外遇強掀內褲聞下體有無小王味道 醋男判賠11萬

疑妻外遇,竟強掀內褲聞下體檢查,醋男判賠11萬元。 (資料照)

疑妻外遇,竟強掀內褲聞下體檢查,醋男判賠11萬元。 (資料照)

2021/03/31 09:5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女子不滿前夫在雙方離婚前懷疑她外遇,提告控訴前夫強行掀開她的內褲並聞下體檢查有無別人味道,讓她身心備受煎熬,請求精神賠償100萬元,男方雖矢口否認,但屏東地院法官採信女方的指控,判前夫應賠償11萬元,可上訴。

陳男2年多前與妻子離婚後,遭前妻提告控訴離婚前的種種惡形惡狀,指前夫懷疑她外遇,經常出言貶損她,還強行掀開她的內褲聞下體,說要聞聞看有無別人的味道,甚至拿玩具喇叭朝她的下體吹氣,讓她忍無可忍。

不過,前妻對前夫所提的妨害性自主告訴,因告訴逾期,獲不起訴,前妻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要求前夫賠償她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對於前妻的指控,陳男矢口否認,表示他懷疑前妻婚後與1男子過從甚密,才說氣話激怒前妻。

法官根據雙方相關對話內容及所提事證,認為前妻無法證明前夫拿玩具喇叭對她施虐,但掀開內褲聞下體的指控應非虛構,被告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侵害原告人格法益,應賠償原告11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