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捨前女友嫁人深夜爬牆偷窺 判拘20天定讞

王男對已婚前女友念念不忘,涉嫌闖入民宅想看她一眼,被高雄高分院判罪確定。(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王姓男子不捨陳姓前女友嫁給他人,涉嫌徒手攀越圍牆進入庭院後,又爬牆至2樓她的臥房外陽台偷窺,因警報器大響始逃逸,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無故侵入住處罪,判處拘役2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女為王男交往多年的前女友,後來與朱姓男子結婚,王卻念念不忘,乃於2022年8月19日深夜11點多,前往朱在北高雄住處,徒手攀越圍牆至庭院,進而爬牆至2樓陳女臥房外陽台。
由於王觸動警報器致聲響大作,被朱男發現後趕緊逃離,朱報請仁武分局處理,員警傳喚他到案說明後,全案依無故進入住宅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王男應訊辯稱,如果真要侵入住宅,為何要進入朱家後看到陳女提醒就馬上離開,是陳女叫她過去,否認犯行。
陳女則說,當時跟小孩在2樓房間睡覺,突然聽到陽台有敲玻璃聲音,還有燈照進來,她因害怕驚醒,揮手示意他(即被告)趕快離開,然後就傳LINE說他侵入民宅,沒有同意他進來。
高雄高分院認定王未經同意進入住宅,仍然判處王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