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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夫月給髮妻6千家用 外遇3女都上高檔飯店

新北地院調查認定高男瞞婚與3名女子交往,今判高男須賠償妻子200萬元。(示意圖)

新北地院調查認定高男瞞婚與3名女子交往,今判高男須賠償妻子200萬元。(示意圖)

2021/03/12 14:1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高姓男子被妻發現給子女看的平板電腦中,竟存有他與3名女子偷腥的示愛訊息、訂房紀錄及性愛影片,其中1名女子還因此懷孕,高妻怒向老公及3名女子求償400萬元,新北地院調查認定高男瞞婚與3名女子交往,今判高男須賠償妻子200萬元,向3名女子求償部分則駁回,可上訴。

高妻心碎指控,2018年間,老公開始以加班、出差為由晚歸,1天她無意間發現,老公的平板電腦裡,竟存有他與盧、陳、廖姓女子的外遇訊息、訂房紀錄,甚至還有性愛影片,跟陳女在外發生性行為時,還是夫妻的結婚紀念日,與盧女不但拍攝性愛影片,盧女還因此受孕,害她瀕臨崩潰,怒批老公每月給她6千元生活家用,對家用花費斤斤計較,卻每年豪擲10多萬元與婚外情對象入住高檔的日月潭雲品飯店,並享用飯店大餐,因此向4人求償400萬元。

高男訴苦表示,為讓家庭能有更好的經濟條件,他接受公司外派至東南亞2年,回國後發現夫妻關係越來越疏離,常有齟齬,妻子也不願與他一起去參加他喜歡的車展、錶展,他只能透過工作逃離家庭,2017年無意間接觸交友軟體,希望藉此消除生活苦悶,但又擔心已婚身分會遭人側目,所以在交友網站以「未婚」、「結婚意願:如果找到合適的對象就結婚」為個資設定,後來陸續在網路上認識廖、陳、盧女。

高男否認與廖、陳女交往,而與盧女僅交往10個月,認為妻子求償金額過高,並強調雙方各給付6千元家用是夫妻之前的約定,且家中每月27000元房貸及小孩健保費,外出用餐、採買等費用都是他出的,每月至少給付6到7萬元家用,批妻子指控不實。

法官依高男、3女證詞及對話紀錄,認定高男瞞婚與3女交往,而盧女知道高男已婚後旋即與他分手,3女主觀上無故意、過失,因此不成立侵權行為,痛批高男使用詐術與3名女子交往,違反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因此判高男須賠償妻子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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