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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人事權謀取私利 新埤前、現任鄉長 涉貪起訴

    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起訴。(資料照)

    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起訴。(資料照)

    2024/06/26 05:30

    〔記者李立法、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地檢署偵辦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等人任用不符機要資格人員擔任秘書,涉嫌圖利,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涉貪,檢方昨天偵結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和源、林志成及四名鄉公所職員共六人,檢察官認為潘、林兩人身為地方首長,卻濫用人事權謀取私利,犯後皆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違法任用機要人員 貪圖差額薪資

    屏檢調查,賴勇煌為新埤鄉公所秘書,陳志良為鄉公所聘僱的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潘和源一年多前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但鄉公所當時並無機要職缺,且潘日文也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潘和源、潘日文、賴勇煌及陳志良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聯絡,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規定,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則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屏檢三月間發動搜索約談,潘和源被收押。

    現任潘和源、前任林志成 求重刑

    屏檢偵辦此案意外查出前任無黨籍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圖利不符機要人員進用規定的何書頤擔任秘書,陳志良並從中獲得好處,潘和源接任鄉長有樣學樣,圖利親信,檢察官一併將林志成及何書頤法辦,昨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潘、林等六人。

    屏檢昨將潘和源移審屏東地院後,法院裁定卅萬元交保;檢方認為陳、何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新埤鄉前任鄉長林志成涉貪起訴。(資料照)

    新埤鄉前任鄉長林志成涉貪起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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