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生手臂大片瘀青 家長控中市補習班虐童
[記者蘇金鳳、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所知名連鎖補習班驚傳發生一起兒虐事件,本月5日一位不具教師資格的安親班魏姓女教師,只因為小二學童喊了3聲老師,就突然失控毒打學童手臂,造成手臂嚴重瘀青,家長得不到補習班的道歉,今天透過市議員鄭功進開記者會,要求一個真相,要把不肖業者的行徑公諸於世。
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事件3月5日發生,學校3月8日才通報,未符合在24小時通報的規定,要先開罰5萬,其次教育局與補教業者協商時,表示該名教師已離職,社會局也展開調查,若查有兒虐將開罰6至60萬,此外,因為社會局已認定是兒虐案,因此魏姓老師最重4年內將不得在全國任何一個補習班任職。
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3月8日受理家長報案,3月17日已移送地檢署偵辦,有部份涉及兒少及偵查不公開,分局表示已同意給她看了,但不能錄影。
社會局表示,經社工訪視調查評估,補習班老師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社會局依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市議員鄭功進、賴佳微、林祈烽、黃守達、林德宇等人今天陪同受虐學童母親召開記者會,受虐學童母親表示,3月5日當天,她的小孩寫完功課後,只叫了3聲老師,老師不知為何突發情緒失控,痛打孩子的手臂,打到整片手臂瘀青,孩子回家都不敢說。
媽媽表示,當天晚上老師竟還若無其事傳訊息誇獎孩子的國字掌握的不錯,對白天的事件隻字未提,平時都是阿嬤幫忙洗澡,當天晚上孩子說要自己洗澡,阿嬤還以為孩子已經長大了,直到深夜孩子連牙刷都拿不動,被孩子的姊姊發現,她才發現孩子竟被老師毒打。
媽媽哭著表示,孩子事件發生後,晚上都會做惡夢,只要功課不會做,就會很緊張,讓她非常難過。
媽媽指出,學校教室有監視器,她向補習班調監視器,要不到監視器,補習班也未都告知,直到3月6日晚上補習班的處長才出面,給了承諾,一樣也沒有做到,也未向教育局通報,她要的是真相,是道歉,希望政府對補習班負起監督責任,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鄭功進、賴佳微、林祈烽、黃守達、林德宇表示,這位老師根本沒有教師資格,要求市府要嚴格管理補習班及幼兒園,並訂定自治條例。
補習班鄭姓業者表示,該名魏姓老師坦承當天情緒失控,也到警察局做筆錄,對於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導師有良民證,只要有大學學歷就可以了,補習班僱用不違法,案發後已將他解聘,將配合檢警調查;至於為何不提供監視器,是因為監視器內還有其他的孩子,會全力配合相關單位的調查,提供全部醫藥費及提供給學童一年免費補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