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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芳彥在美身亡 法務部長:北檢若有辦案需求 可透過司法互助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明台美司法互助。(記者吳政峰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明台美司法互助。(記者吳政峰攝)

2021/01/29 20:5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光醫院前院長黃芳彥,涉入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滯美未歸,被發布通緝。日前傳出黃芳彥在加州自盡身亡,恐影響案件偵辦。法務部長蔡清祥29日受訪時表示,若承辦本案的台北地檢署有需求,將提供司法互助。

蔡清祥指出,台灣與美國訂有司法互助協定,雙方的司法互助管道非常暢通,若承辦的北檢對於個案有需求,需要向美方確認消息或是請求蒐集證據,可透過法務部提出,法務部會立即處理,盡速與美方聯繫。

而黃芳彥具有通緝犯身分,卻在國外身亡,接下來的司法體系該如何處置?蔡清祥說明,要確認個案的死亡消息或相關資訊,若需要透過司法互助方式請求,法務部收到請求後,就會以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跟該國聯繫。

黃芳彥被控涉入國務機要費案,2008年11月3日離境,同年12月16日,特偵組搜索黃芳彥的住處、辦公室以及銀行保險箱,共查扣1000多萬元現鈔。黃芳彥於2009年1月23日致電特偵組,指出替扁嫂吳淑珍藏放珠寶的地點,特偵組考量黃芳彥配合檢方查案,起初仍將他列為證人,不過他始終滯美未歸,後被改列為洗錢罪被告,發布通緝迄今。若身亡消息為真,承接特偵組案件的北檢依法只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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