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案限制出境 練台生抗告被駁確定不能出國8個月
2021/01/11 15:5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錢櫃KTV台北市林森店,去年4月發生火災,造成6死、近百人受傷慘劇,台北地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等人,台北地院上月中旬裁定練台生限制出境、出海,練台生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駁回抗告,練台生確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北檢起訴指出,錢櫃林森店去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因疫情衝擊業績,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為儀器充電引發火災,且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死傷,檢方依過失致死、違反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5罪嫌,起訴練台生等7人。
台北地院去年12月17日首次開庭,練台生的律師當庭聲請解除境管,主張練台生的住處、事業、妻小都在國內,不會逃亡,全案責任歸屬有待釐清,且已和6位死者家屬、97位傷者和解,賠償多達8000萬,尚有20人還在洽談中,賠償人數已超過檢方起訴認定的人數,顯見練台生不會逃亡、逃避責任。
北院法官認為練台生於本案嫌疑重大,考量本案造成的嚴重性,足可認為他有可能逃亡,為確保後續審判,裁定12月1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練台生不服,提出抗告,主張他全程充分配合調查,未延滯訴訟或妨害調查,本案是因第三人私自關閉消防安全設備,才造成火災;且所涉並非重罪,他已積極與被害人和家屬洽談和解,何況他的家人、事業都在台灣,不會逃亡,沒必要限制出境。
高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北院並未濫用裁量權,裁定內文已詳述限制出境的理由與考量,積極洽談和解屬犯後態度的問題,與是否限制出境沒必然的關係,因此駁回抗告確定。